学会动态
召开四川省第五届脑卒中及神经康复学术会议通知
四川省康复医学会文件 川康发(2011)20号 关于召开四川省第五届脑卒中及神经康复进展学术会议的通知 脑卒中是威胁人类健康的三大疾病之一,其发病率、死亡率、致残率居高不下。循证医学表明,神经康复对脑卒中的治疗及功能的改善是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神经病学及神经康复专业的发展,促进神经康复领域学术交流,四川省康复医学会神经康复专业委员会定于2011年9月23~25日在成都召开“四川省第五届脑卒中及神经康复进展学术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题学术报告:1.国内著名专家:首都医科大学医学影像专业研究生导师、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血管超声科、北京市血管超声诊断中心主任、中国超声医学工程学会颅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华扬教授作关于“颈部超声和TCD在缺血性卒中诊断中的应用” 专题报告;特别外科北京博爱医院听力语言科主任、首都医科大学医药康复医学多次院研究生免疫导师、中国康复小组医学会康复成果治疗特别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委员、北京康复医学地区会言语听力分会交流主任医术委员李胜利教授作“失语症的诊断和康复”,“吞咽障碍的诊断和康复”专题报告。2.省内著名专家: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神内何俐教授、四川省医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神内郭富强教授、成都军区总医院神内吴渝宪教授、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神内李小刚教授、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神内王晓明教授、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康复科赵新主任等进行专题讲座。二、参会人员神经内科、神经病学及神经康复专业,康复医学科以及超声相关专业医护人员。省康复医学会神经康复专委会委员务必参会。三、时间、地点 2011年9月23日下午13:00~19:00,在成都峨眉山国际大酒店(成都市二环路西二段66号)报到。电话:028-87335888,87331111。四、收费标准参加会议代表需交会务费3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按规定回单位报销。五、专委会工作会议:定于9月23日晚20:00~21:00召开,全体委员务必准时参加六、继教学分:注册参会代表将授予省Ⅰ类继教学分6分。七、回执:拟参会者请于2011年8月30日前以邮件、电话或传真至会务组确认。八、联系人:四川省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余能伟:18908018008 刘 静:13008186323传 真:028-87013451 邮 箱:sckf1987@163.com 四川省康复医学会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康复教育专委会
四川省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康复医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
09年3月省首届儿科康复学术年会
关于召开四川省首届儿科康复学术年会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儿童康复事业的发展,加强各地区、各单位之间的学术交流,充分展示近年该领域新进展、新动态、新成果,省康复医学会儿科专委会定于2009年5月29-31日在成都市召开四川省首届儿科康复学术年会及儿科康复专委会工作会议。会议将邀请省内专家到会作相关专题学术报告,会议得到世界健康基金会(HOPE)中国区负责人耿茜女士、徐丽华女士的积极支持,特委派以色列施耐德儿童医学中心康复科主任Nili Arbd主任专程到会授课并进行现场交流。为确保首届学术会的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研讨专题1、儿童康复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2、小儿脑瘫的诊治进展 3、小儿脑瘫的早期诊断与早期发现 4、肌电图检查在小儿运动障碍性疾病诊断中的运用 5、小儿脑瘫治疗进展 6、脑瘫合并症的治疗进展 7、脑瘫康复治疗演示二、征文1、内容:儿童疾病康复研究、脑瘫的基础与临床研究,尤其是脑瘫的早期诊断与治疗研究等。2、要求:摘要限800字以内,按“目的、方法、结果、结论”格式书写,宋体字小4号字Word文档,请自留底稿。论题鲜明、醒目,作者姓名在问题下按序排列,同时脚注作者姓名、单位全称、联系方式及邮政编码。3、论文投递方式:电子邮箱投稿,etkfzj@126.com或将稿件寄至成都市太升南路137号成都市儿童医院康复科 周文智 收,邮编:610017。4、来稿截止日期:2009年5月10日三、参会人员四川省康复医学会儿科专委会委员、论文作者、儿科医师、儿童保健医师、儿童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等相关专业人员。四、时间、地点:5月29日13:30分在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新华饭店报到。五、收费标准:会务费360元/人,食宿、交通费回单位报销。六、专委会会议:5月29日19时召开,全体专委会委员,不得缺席。七、经专委会研究决定,分配给你院 名儿科专委会委员,请贵单位推荐。推荐表可于www.scarm.org.cn四川省康复医学会网站下载。八、其他:参会者将授予省级Ⅰ类继教学分6分。九、联系人:成都市儿童医院康复科 周文智:13881930878十、回执:(可复印)请于2009年4月30日前寄回姓名:年龄:性别:职称:单位与科室:通讯电话: 单位盖章 二OO九年三月二十日/dd>
刘先蓉
刘先蓉,1976年毕业于四川医学院医学系,同年留校附一院内科工作。担任十年住院医生工作,1984年北医肾内科进修临床与实验室工作。1988年担任主治医师工作,1994年晋升为副主任医师,同年担任肾内科主任工作,2000年晋升为教授。临床工作中对肾脏各种疾病的诊治有较丰富临床经验,尤其对腹膜透析、血液净化、肾脏血管病、慢性肾炎等有较深入研究和丰富的临床治疗经验。 学术任职:中华医学会四川肾脏病学会委员、中华医学会成都肾脏病学会主任委员。《华西医学》杂志特约审稿人。科研成果:申请有省科技进步三等奖4个课题,在研课题2项(中西医结合治疗糖尿病肾病和防止肾纤维化的研究),获成都市科技进步三等奖2个,获国家冶金部科技成果奖1项。发表论文三十多篇。对诊治慢性肾病进展有一定研究,能将肾小球病理与临床结合治疗慢性肾炎,有较好的疗效。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介绍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是由中央军委胡锦涛主席决策,解放军四总部援建,成都军区具体承建的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重大项目,该项目是一项政治工程、福祉工程和爱心工程,凝聚着中央军委、中国残联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对“5.12”汶川特大地震伤残人员的深情厚爱。
继续教育 资格考试 更多>
2008年医师综合笔试报名开始
医师资格考试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通过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实践技能考试:2008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除四川、甘肃考区外,其余考区的医师实践技能成绩将陆续发布,提供查询。已通过实践技能的考生,学易医学频道在此提醒您,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到报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笔试报名手续及笔试准考证领取。 医学综合笔试:现已公布医师综合笔试报名时间的地区有湖北十堰、湖南邵阳、张家界等,其它地区报名信息正在陆续公布,敬请关注当地卫生局及学易医学频道,学易医学频道会在第一时间公布收集整理的相关信息。 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临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考试题型为A1、A2、A3、X、B1五种。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定于9月20、2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公告为准)。
政策法规 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1年4月2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十一条修改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将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原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作为第四款。 三、本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版权所有 (c) 四川省康复医学会 Copyright 2011

技术支持:四川全医信息传播有限公司(全医网)

蜀icp备07504673号

Email:webmaster@scarm.org.cn